港府刊憲新一份排放限額備忘錄 收緊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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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10/25 14:01

最後更新: 2019/11/07 17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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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政府今日(25日)刊登憲報《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八份技術備忘錄》,進一步減低發電廠於2024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,有助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;有關備忘錄下周三(30日)將提交予立法會,冀今年年底生效,並於2024年1月1日推新排放限額。

有關新一份技術備忘錄是根據《空氣污染管制條例》頒布,把電力行業於2024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,以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,分別收緊至3150噸、12430噸和391噸;較上一份備忘錄載列2022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,分別進一步收緊40%、29%及20%。

環保署表示,釐定新排放限額時,已考慮兩間電力公司2024年或之前,把本地燃氣發電的百分比提高的進展、現有燃氣機組氮氧化物排放表現及熱效率的改善進度、各種可再生能源的預計發電量,及預計耗電量等因素。

署方會在2021年或之前再次檢討技術備忘錄,確保適時修訂排放限額。新的技術備忘錄會在本月30日提交立法會,以期在今年年底前生效。根據《條例》,新的排放限額將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。

責任編輯:陳正怡